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之华幼儿园
各位老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源引,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拟定于2024年3-7月举办“2024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摄影比赛和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展现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在艺术实践活动中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在艺术滋养浸润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艺术作品为载体,不断提升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活动规则
1.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篆刻两个项目。
2.内容
表现健康、积极、向上的内容,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儿童特点。
3.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46cm、69×69 cm;
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35×138cm、69×138cm,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4.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2024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四、参赛方式
1.网络微信平台上传
本次比赛参赛指导教师请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照片,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平台上传于2024年4月1日开始。
(一)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学生美术馆”
(二)注册登录
管理入口——指导教师,首次登录系统指导教师必须先注册,填写姓名、手机号、选择行政区、组别和学校,注册完成后登录。
(三)登记上传学生信息和作品照片
(四)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详细操作详见:附件2)
注:绘画、摄影作品背面需粘贴微信登记上传后生成的二维码表格,书法作品背面用回形针或订书机固定微信生成的二维码(请勿粘贴)。
4.原作截稿时间:2024年 4月 19 日( 周五 )下午4点30分
收稿地点:青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青浦区华科路268号)
联系人:倪老师 15821817366 黄老师 13916491066 (中小学)
张老师 18930660512 18930660349 (幼儿园)作品稿件逾期一律不收!
五、评选和选送
1.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区级一、二、三等奖。2.学生作品获区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获区优秀指导教师奖。3.评选出的区一、二等奖中的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市级比赛。
备注:1.本赛事获奖情况将录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请确保各学校学生们知晓。
2. 作品上传至微信公众号“上海学生美术馆”时,请指导老师核对正确作品信息,如:学校全称、学生姓名、学籍号、班级等,确保学生参赛信息准确无误。作品在上传录入时发现学校名称与实际校名不符,请及时联系区组织方修改。
3.2024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组委会保留对展赛活动的解释权。
4.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上海学生绘画书法优秀作品评选系统2024春季操作手册(教师)
https://zhyey.qpedu.cn/wcm.files/upload/CMSzhyey/202403/20240315015105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