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6 来源:之华幼儿园
青浦区之华幼儿园2026年招生简章
一、幼儿园介绍
之华幼儿园创办于2021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园所坚持“一花一世界,自然共生长”的办园理念,以绿色生态研究为切入点,依托课程领导力,把环境、幼儿、教师和园所自然地联结在一起,实现持续的生长。立足全面和谐发展的育人理念,以“乐探、慧玩、自然共生”的课程理念,探索实践“绿色生态”特色活动与新课程的融合实施,设定“给孩子一个美丽的起点”的办园宗旨,让教育像自然一样,真实、平缓而充满生命力。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布局,到上海高质量学前教育的要求,“生态育人”逐渐成为之华共同追求的方向。
二、招生对象与范围
1.招生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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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型 |
序列 |
招生条件 |
网上审核提供材料 (原件拍照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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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市 户 籍 |
1 |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户籍与房产证均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办理)。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及直系亲属页、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如房产权利人是直系亲属,提供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证明亲属关系) 3.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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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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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招生区域内的房产,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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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4.结婚证、由村委盖章/街镇社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照片上传在出生证明材料一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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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本 市 户 籍 |
1 |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4月30日),且积分达到120分。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 3.父母双方或一方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120标准分值的积分通知单和《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社保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4.幼儿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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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4月30日),但积分不达120分。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 3.父母一方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社保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4.幼儿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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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的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有效期内的租赁备案表 3.父母一方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120标准分值的积分通知单和《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社保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4.幼儿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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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有效期内的租赁备案表 3.父母一方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社保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4.幼儿对应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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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
1 |
1.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 2.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招生区域内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 |
1.《台胞证》/《永久居民身份证》/《国外护照》等(父母双方及幼儿,如父母是中国籍的,请同上要求提供户口簿) 2.房产证明:房产证/租赁备案表 3.出生证明 4.父母一方工作证明 |
备注: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各公办幼儿园对非本市户籍和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展开自主招生,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2. 招生人数与范围
招生人数:小班:75人
招生范围:悦欣居委(欣乐苑东苑、西苑)及华新镇所属范围内周边区域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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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具体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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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6 |
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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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7—5/14 |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按照招生简章的条件自主选校,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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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13—5/22 |
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网上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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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22 |
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学区内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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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23 -5/24 |
现场补充报名及验证: *招生区域内无法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网上初审材料缺失或有疑问的幼儿(具体时间段与材料要求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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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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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27 |
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
四、收费标准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175元/月)、代办费标准(100元/次)
五、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59750825
监督电话:69713936
青浦区之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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